本报讯 (记者张磊)2016 年 12 月 28 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 各 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对 措施,并派出 10 个督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 督查。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 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预计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 1月 5日前后,受不利气象条件影 响,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 南北部等地区将发生一次持续 4 天以上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受后 续气象条件的不确定性影响,本次 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准确结束时间 有待进一步判断。
环保部表示,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趋势,加密会商,及时提出应对 建议。同时,环保部派出10个督查 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 情况开展督查,严厉打击企业超标 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散小乱 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各项 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环保部提醒公众,要做好健康 防护,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