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德臣)自今年3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巩固现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两种大病医疗保障基础上,分步启动城乡居民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据了解,宁夏将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6个病种的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开展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脑梗塞、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个病种的医疗保障试点。该项工作以20种重大疾病为基本范围,以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体系,到今年年底,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将达75%。此外,确定的20种大病实施按病种付费或限额付费方式,超过限额或定额标准的医药费用由各定点医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