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戴岳华)江西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从今年起统一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筹资标准,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报销年封顶线最高可达60万元。
根据《方案》,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由政府统一投保,各地在筹资承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的基础上,统一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筹资标准为其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实施过程中,江西省将根据情况适时对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作出必要调整。各地在执行全省统一筹资标准的前提下,可综合考虑本地情况,因地制宜提高本地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各地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的资金与承担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的资金,一并由政府全额承担。58个涉农资金整合县所需资金由县级政府通过统筹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安排,其他县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
江西明确,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患者的住院和省人社厅认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医疗补充保险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补偿。普通门诊费用不纳入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范围。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补偿不设起付线,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封顶线10万元、大病保险年封顶线25万元报销补偿后,再对剩余个人负担费用按年封顶线25万元给予补充保险报销补偿,即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患者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以上3项报销补偿顺序叠加后,年封顶线最高可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