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阎 红 刘明浩)辽宁省近日下发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医政管理与卫生执法相结合、整顿与发展相结合、督导与培训相结合。该省明确了“3个100%” 工作目标,即对基层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无证行医取缔(停业)率达到100%。
据介绍,今年年初丹东东港丙肝感染事件发生后,辽宁省卫生厅认识到,基层医疗机构数量庞大、分布广泛,是与基层群众日常医疗联系最紧密的地方,也是医疗监管难度较大的地方。为此,该省从院感专项治理入手,立即开展自查整改活动。诊所、村卫生室在内的所有机构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监管范围,确定检查工作职责,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同时该省决定,进一步加强各级医院感染质控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院感质控体系,统一制定院感质量控制规范和标准,建立院感管理质控档案,作为医院评审评价、机构校验和技术准入的重要指标。评审周期内发现院感事件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按照《辽宁省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该省将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将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整顿范围。该省要求,以摸清底数为前提,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培训提高为目的,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等方面的全员培训,尤其是依法执业、临床合理用药、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领域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