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创建示范村卫生室活动的通知》指出,从今年起,用2年~3年的时间开展创建示范村卫生室活动;到2015年,全市50%以上的村卫生室将达到示范村卫生室标准。
该市示范村卫生室由村卫生室自愿申报,经考核合格后,授予“示范村卫生室”称号。示范村卫生室考核包括基础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工作、一体化和信息化管理、社会效果评价6个方面。在考核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将采取访谈的形式,听取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今年,创建示范村卫生室数量超过10%的县(市、区),每超1所太原市卫生局给予1万元的创建经费补助,由县(市、区)卫生局统筹分配使用。(记者王 鹏 刘 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