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我国的药物研发及生产以仿制药物为主,且存在低水平仿制、重复度高、剂量混乱等现象。其中真正属于我国自主研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药物可谓“凤毛麟角”。
为支持和促进我国制药领域的不断创新,国家和政府努力通过各项政策为制药企业营造良好环境。目前,通过各方努力,我国的“重量级”原创新药屡屡获得世界瞩目,向世界展现了“中国力量”。
在此,本刊编辑通过对目前国产原研创新药物的现状及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力争为广大读者全景展示我国原创药物的“征途”与“曙光”。
政策频利好,助力我国由仿制药大国向药物自主创新强国转变
据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公开的数据显示,2010~2015年间FDA共批准了209个新药品种,绝大多数属于其本国制药企业。与其相比,我国国内医药市场的“江山”则长期由各类仿制药占据,以致中国一度被称为仿制药大国。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不断出台政策,旨在提高仿制药审评标准及质量水平,但归根结底,“不破则不立”,真正能够使我国制药行业核心竞争水平得到提高的途径,必须是不断提高我国制药企业的创新水平。
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国家决心
2008年8月,国家原卫生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牵头组织的“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下简称“重大专项”)正式启动实施,实施期限为2008~2020年,是我国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投入最多的科技计划,亦是国家对于新药创制最大力度的支持。
此重大专项在新药创制方面制定了3个目标:①针对重大疾病,研制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便宜的药品,为人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和医疗要求;②构筑国家药物创新技术体系,为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提供技术支撑;③探索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行之有效的创新药物研制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截至2014年,中央财政经费已对此专项共投入130.5亿元。在其支持下,我国的原创新药研发能力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药物数量亦逐步增加,共获得新药证书85件,临床批件119件,超额完成“十二五”新药品种研发的目标。“十三五”的新药创制政策计划将进一步扩大其支持范围,目标是研制30个新药,8~10个为原创性新药。
最严条文与助力政策连发――雷霆手段改革药物评审
在新药审评速度方面,我国依然远不及美国等国家。例如,FDA药品评价和研究中心(CDER)可通过快速通道、突破性疗法、优先审评和加速批准这4种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加速创新药物的开发和审评过程,再加上FDA的处方药申请付费法案可确保其药物审批的资金来源,以2014年为例,FDA98%的新药审批均能够在既定日期甚至之前完成,且78%的创新药物在第一轮审评中就可获批。
反观我国长期以来的现状,自主创新药物研发已属不易,审评之路则更加阻滞。据相关资料显示,从2011年到2014年,我国1.1类新药的平均审评时间为42个月,申报临床的平均审评时间为14个月;但相同情况下,2003年至2013年,美国、欧盟、日本新药申报生产获批时间的中位数依次为304天、459天和487天。重复申报、审批积压、流程冗繁等都是横贯在原创新药与市场间的一道道屏障。
针对上述障碍,CFDA在2015年7月接连“出手”,整改力度之大,堪称“雷霆之势”。
7月22日,CFDA发布了《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要求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并要求申请人在8月25日前上交自查电子版报告,或撤回申请。若核查中被发现临床实验数据不真实的相关申请人将受到3年内不能申请的惩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存在弄虚作假则会被吊销资格。CFDA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定义本次核查方案。
7月31日,《关于征求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140号)》,提出提高仿制药审批标准、严惩注册申报造假行为、退回不符合条件的注册申请等10条措施,被业内称为“最严药品评审令”。
两文虽主要剑指仿制药审批,但其净化药物审批环境、清除审批积压等方面的力度,亦势必会有利于肃清原创新药的审批之路,并使制药企业优胜劣汰,扩大创新型药企的生存空间,以引导和鼓励更多的药企进行药物创新研发。
在进一步鼓励我国制药企业创新方面,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下称《意见》],从国家最高层面上继续助力药物评审改革和创新药物研发。
《意见》中将新药定义由现行的“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调整为“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另根据物质基础的原创性和新颖性,将新药分为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并对创新药实行特殊审评审批制度。国产原创新药的“身份”从此获得了全新的国家正规认证,上市之路亦有了官方的“保驾护航”。
“中国好声音”,我国自主创新药物屡创佳绩
“十年磨一剑”,是中国自主创新药物研发的常态。在初期大环境尚未如今日般利好、研发之路“荆棘遍布”的情况下,已有许多药物研发者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创新药物的长期工作之中。如今,属于他们的收获之季陆续到来。在此,小编特挑选近五年内的重点原创药物进行盘点。
肿瘤领域:世界瞩目
埃克替尼我国自主研发的小分子靶向抗癌药物埃克替尼于2011年8月正式上市。此药被原国家卫生部陈竺部长称为民生领域的“两弹一星”,入选2011年“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成就巡回展;其研究被世界肺癌大会接受为大会报告,亦在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上被接受为
壁报讨论项目(Poster Discussion)。肿瘤学专家莫树锦(Tony Mok)教授和海斯特(Rebecca S Heist)教授评价其是继吉非替尼和厄洛替尼之后全球第三个用于晚期肺癌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
殊荣同至,必有其因,埃克替尼可谓创造了其所在领域的多项“第一”,即全球第一个TKI互为对照的注册Ⅲ期临床试验、亚洲第一个TKI靶向抗肿瘤药、中国第一个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抗肿瘤药以及在中国第一次采用进口专利药做头对头双盲对照的Ⅲ期临床试验。
在1月8日召开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小分子靶向抗癌药盐酸埃克替尼开发研究、产业化和推广应用”项目更是获得了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甲磺酸阿帕替尼我国自主研发的首个血管内皮细胞生长因子受体(VEGFR)抑制剂――甲磺酸阿帕替尼于2014年12月批准上市,是全球第一个在晚期胃癌被证实安全有效的小分子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也是晚期胃癌标准化疗失败后可明显延长生存期的单药(符合方案人群的中位生存期达7.6个月,较对照组延长2个月)。同时,该药是胃癌靶向药物中唯一一个口服制剂,可有效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并明显减低治疗费用。
甲磺酸阿帕替尼的肝癌Ⅱ期研究入选了ASCO优秀壁报(poster highlights),其胃癌Ⅱ期研究结果亦已在《临床肿瘤学杂志》(JCO)发表,并被列入2013年中国临床肿瘤学年度十大进展。
此外,甲磺酸阿帕替尼在2015年亦荣获了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协会所评选的“2015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创新药特设奖”。
西达本胺2015年1月,我国国家863及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成果西达本胺获准全球上市。西达本胺属我国首个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抑制剂,亦是我国首个批准用于治疗复发难治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的药物。PTCL在我国属罕见病范畴,该药的上市将填补国内临床空白。此外,西达本胺也成为我国首个授权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原创新药。
抗感染领域:攻占难点
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帕拉米韦是重度甲型或乙型流感病毒感染的治疗药物,是由我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合物。
CFDA药品审评中心(CDE)采用早期介入、多渠道交流、动态补充资料等特殊审批程序和措施,在2013年春季甲流疫情出现时,完成了这一药品生产上市审评,及时为甲流治疗和疫情防控提供了新的手段。
吗啉硝唑氯化钠注射液吗啉硝唑是我国自主研发和创制的全新抗厌氧菌药品,其研发获得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于2014年4月获批上市。
吗啉硝唑所针对的目标适应证,即厌氧菌所导致的妇科盆腔炎、化脓性阑尾炎和坏疽性阑尾炎一直是临床治疗难点。该药品在上市后将为我国相关疾病的患者提供新的治疗手段,拓展用药选择空间。其他领域:花开各处
艾瑞昔布是我国自主研发的新一代非类固醇类抗炎药,属高度选择性环氧合酶(COX)-2抑制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的疼痛症状,副作用少。本药于2011年6月获批上市,并获得2015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创新药特设奖。
阿利沙坦酯阿利沙坦酯属于沙坦类抗高血压新药,在我国及西方主要国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国家863计划科技成果、“十一五”重大新药创制项目,于2013年10月批准上市。
阿利沙坦酯具有毒性低、降压效果一致性优于同类产品(临床对照药物是氯沙坦),且适合于长期服用。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康柏西普是我国自主研发的首个治疗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治疗用生物制品药物,于2013年12月获批上市。此药亦是中国首个获得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通用名的新药。
康柏西普属于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的融合蛋白,可抑制病理性血管生成。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并导致失明的人数呈急速上升趋势。针对这种情况,CDE采取特殊审批程序,对此药进行审评。这个产品的批准生产上市,为解决我国对此病症的临床用药可及性具有积极意义。
■结语
国家支持、政策利好、成功范例,我国新药研发正步入“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状态,民族制药企业发展前景广阔。另根据CDE的相关审评数据来看,原创新药势头亦正在加强,但热门药物靶点“扎堆”研发的态势亦不容忽视。我国药物研发领域英才辈出,真心希望未来国产原创新药领域可以“百家争鸣”,齐心协力使我国成为世界范围的“制药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