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公布。2015年内,全市将建立城乡一体化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探索将农村合作组织成员、镇村自主创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同时,将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制定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办法,将城乡居民的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
此外,全市还将加大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统筹力度,逐步提高低保水平并缩小城乡差距,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以低保标准为例,目前,朝阳、海淀、丰台已实现城乡一体,农民和居民是同一标准,其他区县在“十二五”内也将实现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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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市的最新调整,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00元上调为520元。 按照现行政策,持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据报道,今后本市拟出台办法调整低保对象认定门槛,把财产状况纳入认定标准,改变仅以家庭收入作为“参考指标”的现状。同时,对拥有高档消费品、隐瞒收入骗保等情形也将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