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省政府公布“十二五”期间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力争到2015年,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1万人左右,继续保持疫情低流行态势。
意见提出,要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纳入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对检出的艾滋病病人、性病患者及时提供治疗服务。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与管理,督促其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为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山东将逐步推广艾滋病新发感染识别检测等早期诊断技术。同时,合理设置和调整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丙肝的检测咨询工作,并将检测咨询服务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内容。
如何帮助艾滋病人抵抗病魔?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纳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民政等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保护他们的隐私。民政部门要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制度;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患儿,适当补助基本生活费。
据统计,截至2011年10月底,山东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2850例,其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772例,艾滋病病人1078例,死亡报告627例,疫情已波及全省140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