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守勤 通讯员苏轩)继2016年11月24日江苏省职称评定取消计算机和外语门槛,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深化江苏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明确对科技、工程技术、教师、企业与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卫生行业人才的职称评定不再“一刀切”,而是将根据岗位不同实行分类评价。另悉,今年,江苏省还将向设区市逐步下放卫生、社区卫生、护理副高职称评审权。
根据《方案》,江苏将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在职称评定中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对人才不求全责备,鼓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
据介绍,改革后的江苏卫生行业人才职称评定,将涵盖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等要素,根据岗位特点各有侧重。对主要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疗卫生人才,重点考察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淡化论文要求,引入临床病历、诊治方案等作为评价依据;对主要从事科研工作的医疗卫生人才,强化创新能力业绩,突出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公共卫生人才,重点考察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能力;针对全科医生,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考核其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因素;针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建立更加注重实际贡献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机制,鼓励医疗卫生人才服务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