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提出广州城镇居民医保筹资调整方案以来,因广大参保人反对声众而一度停止实施的居民医保缴费额度调整,昨日再次启动,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据悉,与去年的大跨步、翻倍似上调三类参保人缴费额相比,本次依然进行了相应的缴费额上调,但增幅下降,政府资助额度加大。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巡视员郑玉华表示,在新的调整方案出台前,为保证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权益,仍按过去标准缴费参加2013年度(社保年度,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居民医保社保年度,下同)医保。一旦方案通过,社保部门将提醒市民补齐差额,请市民留意相关信息,如未及时补缴,会被视为欠缴费用,影响待遇享受。
该局医保处处长李程表示,居民医保2009-2012年度所出现的基金缺口,将全部由市财政予以填补,此次调整后,居民医保基金有望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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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财政资助67%个人支付33%
郑玉华表示,根据新一轮调整方案,居民医疗保险将在提高个人筹资标准的同时,加大提高来自政府资助的筹资。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总体缴费标准为44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32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的总体缴费标准为920元/人/年,个人缴费60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320元/人/年;老年居民总缴费额1800元/人/年,个人缴费80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1000元/人/年。与以往三类人员个人缴费80元、480元、500元相比,分别增加40元、120元、300元的缴费,同期政府资助的额度也大幅增加,分别增加120元、120元、500元的投入。
“方案实施后,财政资助将占基金筹资总额的67%,个人支付占33%,基本接近三七开的筹资来源,在2008年启动时,财政补助仅占44%,预计光鼓励居民医保一项,财政的投入资金将达7.58亿元。”统计显示,此前财政用于居民医保的投入为10.7亿元。
根据方案设置,广州市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及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交,个人不用承担缴费。目前,广州已有4.08万名困难居民享受了相关政策。
不用新增收部分补基金以往缺口
据悉,对于居民医保进行缴费额方面的调整,最主要一个原因来自该项基金已连续多个社保年度收不抵支。去年的大幅调整,一度被认为是用来填补既往的基金缺口。对此,李程表示,截至2011社保年度,居民医保基金缺口约2.7亿元,已全部由政府财政予以填补。2012社保年度尚未完结,但发生的基金缺口,财政也已承诺补齐,不会用新增收部分填补以往缺口。
郑玉华表示,此轮调整还与国家、省、市提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要求有关。他表示,居民医保实施5年,已累计三次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范围和待遇水平。
“出现基金缺口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报销的比例、总额上调了,而缴费标准未做调整。另外,随着城市疾病谱的变化、医疗新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都在增加基金的负担。”此外,城市老龄化、心脑血管、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发生率增高和医疗费用快速增长,也是造成基金缺口的原因。市医保局统计显示,“参保人中当年的重大疾病报销额达16万-18万元的并不少见,两年报销28万元的案例也有发生。”
为此,征求意见中的方案明确了今后将考虑城乡居民合理医疗需求、参保人缴费能力、财政承受能力及医疗消费水平,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资助标准,同步调整个人缴费水平。
2013社保年度可能出现当年度结余
李程表示,许多市民都非常关注广州市重大疾病保障计划的推行情况。殊不知,保障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也是实施重大病保障的先决条件之一。“根据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建立和制定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体系,首先需建立城乡一体的医保制度,广州在将新农合纳入医保管理后,正在加紧制定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办法,将于2015年实施。”
除了尚未实现城乡一体,广州居民医保基金出现缺口,未见结余也是制约条件之一。“在此轮调整后,政府和个人的筹资上升,测算显示2013社保年度出现当年度结余的可能性是很大的”。2014年要制定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方案,筹资方案还将进一步调整。
据悉,在增加筹资同时,扩大覆盖面也是工作重点。方案中,财政也给出了专门费用用于扩面的工作经费:每年按照新增实际参保缴费人数6元/人?年、续保人数4元/人?年的标准,作为扩面经费,并纳入人社部门预算。“目前,居民医保的总参保人数为220万人左右,但并非所有的在校学生都已纳入到了保障体系中,尤其是在一些高校、民办中职、技术院校,参保率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