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列)青海省日前发出《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该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全面实行“两票制”。
据悉,为稳妥推行“两票制”工作,不影响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结合青海省用药量较小、配送半径大、配送成本高的实际,该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直采和“两票制”,基层医疗机构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逐步实行“两票制”。
《意见》明确,该省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药品和耗材必须通过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规避或变相规避药品耗材网上采购,必须让采购行为公开透明。该省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耗材网上采购率要达到100%,药品配送率要超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