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郑纯胜 记者李水根日前从浙江省人社厅获悉,列入2016年浙江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方便群众看病购药,实行省市医保、市县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同城互认”,截至2016年12月底已全面完成。
据悉,目前,在浙江省杭州市主城区内,市级医保参保人员有411万人,省级医保参保人员不到25万人。医药机构开通医保定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息系统费用(每家医疗机构约3万元,每家药店约1万元)。在省级医保参保人员分布较少的区域,医药机构考虑经济成本,主动参加省级医保定点积极性不高,造成省市不同统筹区参保人员看病购药不方便。
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购药,2016年浙江省人社厅印发《浙江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实施方案》。通过一年努力,实现了同城互认的3个目标:省市同城互认,设区市同城互认,市县同城互认。
迄今,浙江省医保和杭州市医保已实现省市同城互认定点医药机构1603家(医疗机构726家,药店877家),基本满足省市医保参保人员就近看病配药需求;浙江省所有11个设区市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在所辖市区内定点医药机构都实现互认,申请开通的810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3897家,药店4209家)全部实现刷卡结算;11个设区市所辖县(市)医保参保人员到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互认,申请开通的4813家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实现刷卡结算,基本满足所辖县(市)医保参保人员经分级诊疗后到市本级就医配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