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前,小李因牙周炎到医院就诊,医生为其开了一盒甲硝唑片,他回去后吃了2天,炎症就消退了。这几天,小李感觉牙周炎好像复发了,牙齿又隐隐作痛,于是就继续服用上次剩余的甲硝唑片。在服了2次后,晚上突然感觉浑身发冷、打寒战,随后全身发热,体温升至38.7°C。小李急忙到医院急诊做了检查,医生告诉他发热可能是甲硝唑引起的,建议他停用。小李听从医生的建议,停用了甲硝唑片,1天后体温就恢复了正常。
小李遇到的发热情况是典型的“药物热”,也称为“药物原因性发热”。
什么是药物热?
药物热是由药物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发热作为唯一或为主的不良反应。药物热属于药物过敏反应,因此常并伴有药物过敏的其他症状,如关节痛、皮疹和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对患者精神、体力等一般状况影响不大,多数在停药后48h内体温可恢复正常。
除药物本身作为抗原引起药物热外,还有药品储存方式不当造成药物分解或被污染,以及药物本身药理作用,如抗菌药物杀灭病原菌时,细菌释放内毒素或炎性介质等也可引起。
药物热的特点是什么?
首先是通常没有明显的感染病灶或原来的感染病灶已经基本治愈。虽体温升高,但精神状态较好,同时可能还伴有其他症状 ,如关节肌肉疼痛 、恶心呕吐 、腹泻 、肝损害等 ,少数可出现皮疹。
其次是体温变化。发热与用药时间点一致,大部分在用药当天发生,甚至在用药过程中(静脉滴注)发生,少部分在7-10天后发生,多表现为持续高热,常达39℃,甚至40℃以上。抗菌药物在治疗感染过程中发生的药物热通常是在用药后体温恢复正常后又突然升高 ,发热原因无法用感染加重或继发感染来解释。有的药物在首次使用不发生或不明显,但在第二次使用时才激发出来。
最后,药物热在停用可疑的药物后,发热通常会在1-2日内消退。
哪些药物可发生药物热?
很多药物都有发生药物热的可能,发生几率较高,且较常用的药物有:
一、抗菌药物:青霉素类(青霉素、氨苄西林、哌拉西林、苯唑西林钠)、头孢类(头孢唑林、头孢噻肟钠、头孢哌酮/舒巴坦钠)、碳青霉烯类(美罗培南、比阿培南)、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多肽类(万古霉素)、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硝咪唑类(甲硝唑)、磺胺类(复方新诺明)、抗真菌药(伏立康唑)等;
二、抗组胺药:扑尔敏和苯海拉明等;
三、抗结核药:利福平、链霉素和异烟肼等;
四、生物制剂:干扰素、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和重组人白介素-2等;
五、中药或中成药:何首乌、丹参、参麦注射液和醒脑静注射液等;
六、其他类:西洛他唑、利奈唑胺、替考拉宁、硫普罗宁和美沙拉嗪等。
发生药物热应如何处理?
一、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如果发热的特点与药物热相吻合,怀疑与服用的某种药物相关,首先要做的是在医生指导下停用可疑药物,切记不能以感冒发烧自行处理。如果原发疾病需要继续治疗,可根据医生指导换用其他同类药物继续治疗。
二、补液与降温
出现药物热后,应大量喝水,以加快药物排泄及散热,对体温较高者可同时采用冰敷等物理降温方法。
在引起发热的药物未明确前,应避免使用乙酰水杨酸、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热药物及抗组胺药,以免干扰观察体温变化与药物的关系,而且这些药物也可能引起药物热。
需要注意的是,从目前发生药物热的给药途径的统计情况来看,静脉用药占了三分之二以上,因此要尽可能减少静脉给药,应尽量做到“能口服者不注射,能注射者一般不静脉滴注”的原则,减少致敏原的产生和反应。此外还要注意药品的正确保存,同时避免使用过期和污染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