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莱芜市医疗保险事业处10月29日披露,通过审批权限下放,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按规定对药品、检查、治疗、医用材料等项目进行编码;费用相对较高的特殊检查和治疗,也可由医疗机构内的医保科审批。
据介绍,以前,莱芜市的医院要想将一种药品编码加入医保药品编码,需报至市医保处医疗管理科,而该科一个季度才批一次编码。以往参保人员住院就医,需做一些费用相对较高的特殊检查,如磁共振、冠状动脉造影等时,患者家属要拿着医生开具的诊疗单到市医保处盖章。医保处核实患者病情,认为有必要接受这项检查时才会盖章。实行新的审批手续后,医疗机构和患者将得到更多便利。
权限下放是否会造成医疗机构权力过大,患者用药、检查、治疗等费用增高?莱芜市医保处医疗管理科副科长李明生表示,由于实行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明确了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费总额和支付总额,超出总额的将由各医疗单位自己买单。同时,医保处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诊疗时,应尽量使用甲类药品和自负比例较少的乙类药品,尽量使用常规检查、常规治疗和普通材料,避免不必要的大型检查、重复检查,不随意使用价格昂贵的医用材料。(张忠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