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叶龙杰□
同一位患者在上下级医疗机构接受分段治疗,享受相同的医疗服务,在这过程中只需付一次费用。河南省息县在始于2008年的“卫十一项目”的推动下,开展了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协作医疗模式,在盘活医疗资源的同时,使患者看病就医变得方便轻松。
■分段治疗,患者只交一次费
今年8月底,家住河南省息县夏庄镇街村的王治友在夏庄镇中心卫生院住完院后,拍拍屁股就走人了。夏庄镇中心卫生院主治医师朱时忠也松了口气,一翻账本,发觉卫生院在治疗成本上亏了300元,但日后可以从息县人民医院领回410元的治疗费用。
“根据临床路径要求,王治友该在卫生院住3天。可他又多住了四五天,这300元的亏空就是他坚持多输几天液产生的。”朱时忠说,根据协作协议,息县人民医院会将一部分患者下转到乡镇卫生院,按统一的临床路径进行维持治疗,费用由卫生院与息县人民医院结算。
王治友在息县人民医院住了8天院,接受了胆囊结石腹腔镜切除术后,自愿下转到夏庄镇中心卫生院继续治疗。
“这个新农合单病种付费标准为6000元,扣除400元报销起付线之后,按照80%的比例报销。王治友只需要在息县人民医院缴纳1120元,就可以享受从县医院到卫生院的完整医疗流程服务。”息县人民医院普外科副教授陈永超说,分段治疗过程都是按照临床路径进行,避免偷工减料的现象。
“王治友出院后,我们会将详细的治疗记录提交息县人民医院,经审核后才能获得410元的补偿。”朱时忠并不认为病人下转到卫生院会使治疗质量下降,相反,“由于患者住院热情高涨,卫生院难免吃亏”。
■“流水线”服务,盘活县乡资源
“只要上下级医院间的协作医疗获得患者的认可,卫生院接受的患者自然会越来越多,可以促进卫生院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息县卫生局局长施庆华介绍,自2012年7月开始,息县开始探索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医疗模式,让原本各立门户的上下级医疗机构成为同一条“流水线”上的服务提供者。“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率,解决县医院吃得过饱、乡镇卫生院嗷嗷待哺的难题。”
“主动,就意味着县医院愿意将患者转下去,乡镇卫生院也积极接受患者,并提供质量可控的后续医疗服务。”息县人民医院院长贾建表示,息县是人口大县,医疗资源紧缺,医院的床位长期满负荷,“将处于维持治疗期、康复期的患者下转到乡镇卫生院,提高了县医院的床位周转率,确保优质医疗资源用在‘刀刃’上”。
“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河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吴建在息县调研时发现,通过强化临床路径管理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难题,也确保了患者治疗标准没有降低。
■临床路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
“在这个协作模式中,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都获得了利益激励。县级医院提高了床位周转率,乡镇卫生院增加了收入增长空间,患者就近就便获得不打折的医疗服务,形成共赢的局面。”吴建指出,“要实现共赢,必须有一把可靠的标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就为此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年多时间里,524名下转到乡镇卫生院的患者2周内再次住院率为零。”贾建表示,息县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统一的临床路径,并对协作单位的医护人员针对统一的临床路径进行培训指导,明确协作医疗的病种分段分级的质量标准。同时,息县人民医院定期派出专家到协议乡镇卫生院巡诊,协助处理疑难病症,免费为协作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为了确保治疗质量,目前息县的协作医疗模式只针对脑梗塞、阑尾炎、单侧下肢静脉曲张、2型糖尿病的患者。“一切以保证质量为前提,选择这4个病种作为切入点的原因在于临床路径管理基础扎实。”施庆华表示,息县将逐步探索和感知协作医疗中各个细节和执行情况,加以修正,寻找能适合协作医疗的病种并逐渐扩大,且能保障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三级协作,村医也“利益均沾”
即使仅有4个病种纳入协作,通过协作医疗所带来的效益也逐步显现。根据统计,这4个病种患者在协作医疗之后的次均医疗费用均明显降低,其中,单侧下肢静脉曲张的次均费用从3620元下降到3400元。“患者自身的花费也明显减少,同时由于就近治疗也节约了一部分生活成本。”施庆华说。
在息县的协作医疗模式中,村卫生室扮演了最终“分包商”的角色。
曹黄林乡李店村村医和胜利表示,他配合乡镇卫生院开展协作医疗工作,已接收了21名患者,通过对这些患者的后期访视及治疗,从卫生院也获得了补偿。比如,后期治疗一位阑尾炎手术患者可获得100元的补偿费用。
“这项工作既提高了村医的收入,也提升了他们的职业荣誉感。”施庆华坦言,在协作医疗模式的推进过程中,也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比如县、乡、村三级协作医疗患者协作标准界定,分段服务、分级诊疗费用分配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都需要不断完善”。
“另一方面,医务人员的利益也需保证。”贾建表示,为落实乡镇卫生院临床路径管理,息县人民医院的很多医生都免费提供技术指导,“这些都是额外的工作量,如何确保他们的积极性也必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