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 昊)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整合卫生计生监督资源,组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集中行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的职权。
《意见》明确,综合监督执法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与此前卫生监督职能比较,省级和市级综合监督执法局增加“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做好行政区域内的计生管理、服务、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等工作;村(居)计生专干兼任村(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做好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要求将监督力量延伸到基层,增强监督工作力度。
《意见》强调,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解决好综合监督执法局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要以基层为重点,有效整合卫生计生两个系统的监督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监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