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泽林)对执行“九不准”行为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倒查追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责任。
当天的会议印发了《海南省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对违反“九不准”行为零容忍,及时调查,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韩英伟是全省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第一责任人,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工范围内对执行“九不准”工作负领导责任,医疗卫生机构的院长、主任是单位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内对执行“九不准”工作负领导责任。海南省要求,落实“九不准”规定要对公立和民营一视同仁,从村卫生室、个人诊所到三级医院都一律同等要求,全行业管理,不搞特殊化。各市县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九不准”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卫生机构还要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九不准”举报箱。医疗卫生人员执行“九不准”情况将,被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此外,海南还将研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对医药购销领域具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医药企业,将被列入不良记录系统,省内的公立医用医疗机构两年内不能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当天的会议上,还通报了最近一段时间海南省卫生系统发生的一些案件,包括省安宁医院套保案、中秋节前省卫校和省血液中心公款购买发放月饼券案、海口市人民医院医生收受“红包”案,省卫生厅机关、省安宁医院、海口、三亚、白沙、万宁等市县医疗单位个别干部商业贿赂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