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泽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期满后是批准继续执业还是注销证书?3月11日,海南省卫生厅在其官网上公布的《海南省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对此加以明确。
由国务院公布并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乡村医生,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再注册并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该《条例》规定再注册的条件设定的权限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海南省新规正是这一政策的延伸。该省规定,乡村医生再注册由各市县卫生局负责实施,再注册的乡村医生范围包括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5年,且拟继续在村卫生室从业的乡村医生,但不包括在村卫生室从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至少每两年接受1次培训,并考试合格;在市县卫生局每两年组织的乡村医生业务考评合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没有国家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海南省卫生厅农卫处潘文利处长介绍,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每5年进行一次,本次再注册从2014年3月1日开始,至2014年8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