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岚)贵州省已实现省、市(州)、县(区、市)、乡镇(社区)四级政府办医疗机构医责险全覆盖。根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年底,该省医责险报案732件,完成赔付550件,扣除个别案件销案以及尚在鉴定或进入司法程序外,结案率达到90%以上,已完成赔款支付3497.17万元。在700多例出险报案中,没有一例纠纷升级恶化,初步实现了有效转移医疗风险,鼓励医疗机构提升诊疗技术的目的。
据了解,2015年10月,该省出台《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并印发《关于做好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12月,全省医责险投保全面展开。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医责险投保总数达到7588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44家,二级医疗机构190家,一级医疗机构16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188家。
据统计,该省医责险主险和附加险保费收入达1.24亿元,为全省投保医疗机构提供了200亿元的风险保障。政府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参保率达100%,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参保率接近100%,村卫生室参保率达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