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梦)2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印发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凡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要进行集中救治。
据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去年年底已在贵州等8个省(区),针对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启动了集中救治工作。此次将集中救治扩展至全国。
《方案》明确,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各地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新农合要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