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泽林从海南省社会保险局了解到,该省日前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签署了职工医保异地结算协议,至此,海南省已与全国15个省(区、市)的24个统筹地区实现了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结算。 为方便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解决各方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海南省建立了统一的信息平台,各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之间可以方便地进行信息交流和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在这个平台上,海南省同时采用3种异地就医结算模式:一是就医地结算模式,采用就医地的《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标准,系统自动审核、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即时结算;二是参保地结算模式,就医信息回传至参保地,由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和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采用结算结果与参保人直接结算;三是点对点结算模式,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地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实行直接结算。 据悉,海南通过省内跨市(县)就医联网结算的“金保工程”,实行参保人省内跨市县就医即时结算,省内20个市(区、县)经办机构、61家医疗机构互签了经办及服务协议,建立了在全省范围内各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互认的跨市县就医结算协作机制,参保人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就可在该省任何一家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