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兰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规范基金支出使用,保障基金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看管好“看病钱、救命钱”,兰州市人社局去年底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对20家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被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政策执行和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五个方面31类问题。兰州市于近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达139.47万元 此次专项检查共对20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9家、二级医院5家、专科医院1家、厂矿职工医院2家、民营医院3家)进行了检查,占全市299家定点医疗机构的7%;检查中抽取17家定点医疗机构2013年1至9月1300余名医保患者的2109份病历(部分医院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要查阅的全部病历)进行了审阅,占2013年全市医保结算人数139986人次的2%。通过检查,发现被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政策执行和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五个方面31类问题,具体问题涉及医保患者323人次,不合理、违规使用甚至涉嫌虚假病历套取医保基金涉及医疗费用总额205.59万元,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139.47万元。 中西医结合医院药品加价率达134% 其中,在医保患者诊疗和基金使用方面,存在对部分医保患者过度检查,涉及5家医院6人次,过度检查费用3593元。其中:兰州军区总医院安宁分院1人次,甘肃省中医院1人次,兰石化总医院2人次,榆中县医院1人次,中西医结合医院1人次;对部分医保患者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超标准护理以及用药与所诊断疾病不符、不合理用药的,涉及11家医院65人次,涉及费用105370.77元。此外,中西医结合医院2013年1月至9月药品购进价合计1,118,053.20元,销售价合计2,618,327.40元,进销差价1,500,274.20元,加价率达到134%。 药品加价超30%部分扣回医保基金专户 对检查中发现的过度检查、治疗、用药和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问题,由兰州市医保局将涉及费用扣回医保基金专户。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此类问题的控制防范,在以后的检查中如发现此类问题,将在扣回相应费用的同时,给予涉及金额2至5倍的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应按普通病种结算却按特殊病种单结的问题,由医保局将特殊病种单结比普通定额多出的部分扣回医保基金专户;对检查中发现的应院内转科却分解住院的问题,由医保局对每一人次按0.5个定额将费用扣回医保基金专户。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此类问题的控制防范,在以后的检查中如发现此类问题,将在扣回相应费用的同时,给予涉及金额2至5倍的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药品加价过高的问题,将加价超出30%的部分由兰州市医保局扣回医保基金专户。 (原文标题:兰州通报20家定点医疗机构去年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中西医结合医院药品加价率达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