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5月7日消息(记者张子亚)日前,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一系列医保新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到基层就医。新政策将于7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包括:普通门诊取消1500元医保起付线,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提至1000元。 据了解,福州市将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普通门诊报销封顶线,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将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由城镇居民医保未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将扩大到成年人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为引导参保人员就近就医,福州市取消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455种)的医保起付线,改为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同时,将上述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由600元降至300元。同时,将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这项政策将给老百姓带来巨大实惠。比如,某职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花了1600元,按以往的医保起付线为1500元的规定,此费用只超出起付线100元。也就是说,只有这100元可由统筹基金按65%的比例支付,个人账户或现金须支付起付线之前的1500元和超出起付线100元当中的35%,即共需自费1535元。按照新规定,这1600元可以全部列入统筹基金按65%的比例支付,个人只需支付1600元乘以35%,即560元,比原先节省了975元。 新政策将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其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所有个人负担(含目录外)部分的医疗费用。福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个人账户能支付的须为医疗费用,而与医疗无关的费用,比如购买住院时使用的脸盆、热水瓶等物品,须支付现金。 另外,考虑到药品价格上涨因素,高血压等常见病人购药可能会受最高支付限额影响,今后参保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药,每15日最高支付限额将由150元提高至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