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常房 张磊 叶龙杰
2015年,“互联网+”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两年过去了,“互联网+医疗”已不再是“小荷才露尖尖角”。谈及日渐发展的互联网医疗,众多代表和委员虽然难掩兴奋与激动,但更多是冷静地重新审视这一行业。
技术不难,关键是制度理念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主任马秀珍说,通过互联网技术开展相关诊疗活动,既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医疗资源不足地区共享优质医疗资源的便捷通道。在国家大力促进“互联网+”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下,全国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涌现出30多家互联网医院。以银川市为例,作为国家多项改革试点城市,去年12月10日,银川智慧互联网医院上线开业。
谈及银川智慧互联网医院的实践,马秀珍坦言,在筹备建设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她建议,构建多方参与机制,通过政府的监督和引导,形成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共同参与的创新治理模式。完善“互联网+医疗”相关顶层设计,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与互联网医院一样,以网络医疗咨询和药物销售为服务内容的网上医疗机构也急需规范。”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院长李秋表示,目前国内的移动医疗App至少有3000多个,83.2%的网民有过网络问诊经历。然而,除了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外,未有其他法规细则。这使得不少网站打着“健康咨询”的旗号,行网络诊疗之实。不仅如此,针对网络非法诊疗、药托、医托等问题,相关部门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而正规平台网络问诊中出现的纠纷主要依靠平台自身调解,相关职能部门并未介入。
李秋建议,在现行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法规制度及实施细则。比如,着手完善网络寻医问诊的法规体系,明确网络寻医问诊的法定边界。对网上诊疗的病种、互联网医疗企业的审查备案、设备技术标准、医生资质注册、网上医疗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医疗纠纷处理、患者维权等关键问题予以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开展网络诊断的相关网站、微博平台等,明确处理办法及处罚标准,并厘清各部门权责。
“国家要逐步建立互联网医疗管理标准,虽然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就此出台了一些,但我个人认为远远不够细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霍勇教授举例说,应建立远程医疗影像传输标准,因为在心电图传输方面,只有达到相应标准,医生才能分辨清楚而不至于影响诊断。
作为互联网医疗的实践大咖,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呼吁,从国家的角度推动医生多点执业、医药分离等发展。“从信息手段、技术角度来说,这些目标并不难实现,关键是制度和理念。”
贴近医疗本质才有前途
全国人大代表、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伟说,互联网医疗行业已从浮躁期进入冷静反思期。从2016年下半年至今,互联网医疗已经出现了融资难的状况。到今年年底,会有80%的互联网医疗企业“死掉”,生存下来的应该是真正贴近医疗本质的企业。
“传统医疗模式在可预见的未来很难被颠覆,乌镇互联网医院的运作模式我并不看好,因为其主体是互联网,医生仅仅是被嵌入的资源。”霍勇解释道,医学是发展最不完善的科学门类之一,在疾病的发生、诊断和治疗过程中还有太多未知。医学是有规则、规律的,但又不能简单地以某些规则去解决所有问题。很多问题的解决要靠医生经验和医患沟通,这些是医疗的核心,也是互联网技术不可能完全替代的。
霍勇强调,只有坚持医疗本质,用信息技术扩大医疗服务半径、提升医疗效率,把规范医疗、优质医疗通过互联网带到基层,才是互联网医疗正确的发展方向。
而对于放开互联网医疗市场的呼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内科管委会主任张澍认为,目前互联网医疗未完全实行市场机制,与不同部门对“互联网医疗的安全是否有保障”问题存在分歧有关。他指出,无论如何发展,都必须坚持以患者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