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姚常房 张磊)“建议参考、借鉴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规定建立强制性责任保险制度的做法,实行强制性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简称‘医强险’)。同时,积极通过立法形式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食品生产单位和食品加工企业都必须参保。”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原董事长杨超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的提案中如此建议。
杨超指出,强制性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制度应强制医院购买,或者由医院和患者共同购买,并形成社会规范,使患者及其家属养成有医疗纠纷就去找保险公司的习惯。而对于强制性“食责险”,可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参保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激发其投保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