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叶龙杰 张磊 姚常房
自从停用死囚器官后,我国器官移植逐渐步入阳光地带,获得国际社会更多的认可和支持。据统计,我国2016年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4080例,较2015年提高近50%,每百万人口捐献率达2.98。尽管如此,相比全国年均约30万脏器衰竭患者的器官移植需求,我国器官捐献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一些“明星医生”呼吁,更多人应往前跨出一步,加入到这个传递爱心的事业中来。
获得更多社会认同
本届全国人大会议开幕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不仅向大会提出有关器官捐献的相关立法建议、议案,还利用小组讨论间隙,向其他人大代表、与会记者推广更为便捷的网上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方式,动员更多人成为身后捐献器官的志愿者。
在小组讨论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疾控中心主任沈进进就在陈静瑜的说服下,拿出手机,自愿登记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在身后,把可用的器官移植到另一个人身上,本身就是一种大爱的行为。我相信中国人不缺乏善心,而是需要更多实现善心的途径。”沈进进说。
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截至今年2月28日,全国已有215074人通过书面或者网络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成功捐献10725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29499人。
“这些数据说明,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很快,获得了更多的社会认同,也具有了庞大的民意基础,但仍无法满足急需器官移植者的需求。”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院长李甦雁举例,每年我国有角膜疾病致盲患者近400万,以现有的技术能力,每年最多可以完成2万例手术。但由于角膜供体不足,目前每年只能完成大约5000例移植手术。
从情理上进行推动
“以前,我们遇见一位想捐献角膜的脑胶质瘤患者。由于太过匆忙、捐献体系尚未完备,最终没能满足这位患者的意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张德明说,“人体器官捐献过程中需要协调好医务人员、红十字会、社会爱心人士等各个方面,最终形成规范化的流程、制度性的安排。”
张德明表示,在此过程中,一定要站在老百姓的立场看问题,通过透明、公开、公正的手段维系工作的开展。“既要满足法律、伦理的要求,更需要从情理上进行推动。”
如何保证生命传递通道的畅通,也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市第一医院肾内科主任王鸣表示,在生命与时间赛跑的过程中,运输效率是大问题。目前,民航部门及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的人体捐献器官转运保障机制更加成熟,流程越来越清晰,沟通也愈发顺畅。“今后还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特殊运输知识的普及与培训,针对不同需求的患者制订专业保障方案。”
针对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资、激励机制、保险等缺乏制度性安排的问题,农工民主党中央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议,将器官捐献协调员确定为社会公益岗位,为其提供基本保障,并加大人才建设和培养力度,不断完善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职业规划、能力发展等各类保障机制。
纳入大病医保报销
对于许多患者家庭而言,移植手术治疗费用或是不可承受之重。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晓林建议,在我国器官移植手术日臻成熟的情况下,将器官移植手术费用纳入大病医保报销范围,从而减轻器官移植患者的经济负担,挽救更多生命。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原副院长丁洁认为,如果医保方面能加大支持力度,比如将其纳入大病保险,这项工作可能会更好地推进。她还提到,亲体移植在我国有很大潜力,然而,目前在亲体移植中有一个特别大的困境,就是证明亲属关系程序比较繁琐,很多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患儿根本等不及。为此,她建议简化审批制度,“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