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依据同城同改原则,省、市、区管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改革。参与改革的所有公立医院都将取消15%的药品加成,实行零差价销售。医疗耗材、检查检验等的价格也将下降,临床服务价格将提高。
昨日,沈阳市医改办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领域政策进行了解读,除了破除以药补医外,还将通过改革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等。
医院药品耗材收入要从50%降到30%
沈阳市卫计委副主任裴庆双介绍,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后将取消药品加成,药品多少钱进的就多少钱卖。对于医院的损失怎么办呢?裴庆双说主要靠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临床类的服务价格,使得医生护士的劳务价值要体现出来,同时把药品耗材,检查检验等价格下降”。
其中在医院收入中,药品和耗材收入要从50%降到30%,检查检验的收入要从30%降到20%,把医疗服务收入从20%提高到50%,以此扭转以前的收入结构。
据介绍,改革后涉及到的4000多项服务项目价格将会有变化,“调整的原则是总量控制,有升有降。比如核磁共振价格将普遍下降22%,CT下降10%,检验项目根据具体项目不同降幅不同,在8%到50%之间。而医疗服务价格要提升。”
据介绍,目前沈阳市门诊平均费用是283元,去年沈阳市人均住院费用为是10500多元。而改革的目标就是控制公立医院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涨幅要控制在10%以内。
此外,还将通过改革使得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明显提高。
改革最终要实现“三增、三降、三满意”,即医疗机构的转诊病人增加、基层首诊增加、医院纯收入增加;医药总费用下降、个人负担下降、药费下降;患者满意、医疗卫生机构满意、医护人员满意。
已建成46个医联体成员间转诊便捷
在医联体建设方面,沈阳市将组建“1+1+X”医联体,以实现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为目标。其中,两个“1”分别为龙头单位省管三级医院、骨干单位市管三级医院,“X”为成员单位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中心(站)、康复医院、护理院。
沈阳市卫计委医政处处长李斌介绍,目前沈阳已经建立了46个医联体,包括13个省管三级医院、27个市管三级医院以及136个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中心。
龙头单位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骨干单位则主要提供相对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同时也接收龙头单位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成员单位则主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负责骨干单位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同时也适当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患者就诊及住院鼓励遵循“成员单位→骨干单位→龙头单位”的分级诊疗原则和转诊程序,即在成员单位首诊,确需转诊的可以自由选择任意一家骨干单位前去就诊,成员单位不得阻拦及设置任何障碍;同理,在骨干单位就诊后确需再次转诊的仍可自由选择任意一家龙头单位前去就诊,骨干单位不得阻拦及设置任何障碍。反之,上往下转诊时同理,任何单位不得阻拦和设置障碍。
龙头单位为骨干单位、骨干单位为成员单位应预留一定号源和床位,以满足基层首诊患者的需求。
家庭医生签约费用为70元 个人付20元
按照方案,沈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按70元每人每年收取,其中签约居民个人承担20元、医保基金承担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0元(由财政安排)。
签约服务原则上要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要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
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引导居民有效利用签约服务。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签约居民享有优先专家号、优先就诊、优先住院、转诊绿色通道的权利。
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发挥医保支付的引导作用,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采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措施,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脑血管病、冠心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
到今年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年底,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将在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为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将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落实“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1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1次发票,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
在医保支付改革方面,将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方式,逐步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
到今年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基层首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