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高咏梅 记者王仲宇)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成立由31家省(市)级医院、行业系统二级以上医院组成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通过对常用药“以量换价”,对短缺药品“以价补缺”,做到议价后的药品同城同价。截至目前,该采购联合体共开展3批106个通用名164个产品的联合议价工作,药品平均降价约12%。
“某药企生产的21片×0.2克/瓶的甲硝唑片,报价14元,最终谈判成交价为1.5元。”济南市卫生计生委基本用药管理处处长郭通道,这样向记者介绍采购联合体跟药企“砍价”的成效。该采购联合体由9家省级医院、16家市级医院、6家行业系统医院组成,县(区)级医院虽不在联合体范围内,但议价后的目录会下发到区县,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以同等价格向药企采购。采购联合体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联合采购、实施监督。
据了解,药品议价流程分为7步:联合体成员单位申报临床必需、采购价格变动大、网上采购送货不及时、群众关注度高的药品名称后,组织专家制定遴选目录;发布公告;联合体办公室采集2015年药品采购量及原挂网价、现采购价、省平台企业报价、医保报销、零售药店价、省外价格等数据进行比对;企业报名;议价前由专家确定期望价,现场议价过程中专家组综合考虑期望价、原挂网价、现采购价及零售药店价等因素,与企业进行谈判确定议定价格;抽取专家,分两个专家议价组进行集中议价;发布执行通知,医院通过省平台调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