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本市具备资质的医师多点执业,在执业地点数量上将不再有限制。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发布重新修订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该委有关负责人昨天对办法进行解读。 2010年,北京成为试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试点城市,制定了《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3月1日起实施。截至2014年6月,本市共计有2116名医师办理了多点执业注册,执业范围涉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个专业。办理多点执业的医师第一执业地点以公立三级和二级医院为主,第二执业地点以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为主。 此次修订是对《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的首次修订,希望通过调整完善,为医师多点执业“松绑”。修订后的新办法最重要的改变是,取消了原办法中对执业地点数量上只能在二至三个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限制。依据新办法,今后医师选择多点执业医疗机构数量不再设置上限。 在办理多点执业注册的提交材料中,取消向行政部门提交本单位同意证明的要求,体现区分政府监管权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原则。不过,市卫生计生委表示,这些事项属于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范畴,应由用人单位与医师协商决定。 市卫生计生委表示,新政除了进一步为医师多点执业“松绑”之外,还增加了对医师考核等管理方面的内容。对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增加“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各执业地点的定期考核”,“应当向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报告多点执业的有关情况,根据与相关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合理承担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等管理性规定。(记者 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