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岚日前从贵州省扶贫办获悉,为方便广大群众掌握精准扶贫基本知识和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扶贫办制作了享受对象明确、申报程序规范、审批快捷及时的政策汇编精简版。该省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扶贫包括资助参合,实施“两提高、两降低、一减免”政策,建立医疗扶助制度相关政策。
据介绍,从2017年起,该省除由民政、卫生部门分别资助当年度个人参合(保)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等11类人群外,对其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度个人参合(保)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予以资助,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合(保)。
据了解,“两提高”即提高普通门诊和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幅度不低于5个百分点),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两降低”即降低普通住院和大病保险起付线;“一减免”即经转诊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设起付线。
据悉,建立医疗扶助制度,是指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政府整合相关资金,对其进行专项扶助,使其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100%。同时,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