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翔)日前,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县乡村三级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与队伍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发挥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优势,共同做好出生缺陷防治的组织动员、摸底、信息采集、宣传教育等工作。
意见明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要与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有机整合,与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有机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准备结婚人群纳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范围。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核心,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多证合一、多点合一、多网合一。在全省推行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登记采集的信息要实现妇幼、疾控、计划生育等业务网络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意见要求,各地要将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深度融合工作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重大事项的重点督查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重点指标,增加分值权重,强化督导考核。要妥善解决好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将村医和计划生育服务员培养成健康指导员、政策宣传员、疾病防控员、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