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韩璐)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在46个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实施强制分类,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方案》提出,到2020年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于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