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清湧)近日,三明市卫生计生委、食药监局、医保局联合印发通知,督促全市各医保定点单位强化中药饮片合理使用管理,并将其列入院长年薪制考核指标和医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以进一步推动“中药饮片医保可报销范围内100%报销”这一医保惠民政策落地“不走样”。
为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从2016年7月起,三明市规定参保人员门诊医保目录内的中药饮片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100%。该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执行8个多月来,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但也出现医保统筹基金支出增速加快、临床诊断与辨证论治不相符、超大剂量处方骗取医保报销等问题。
通知要求,该市卫生计生委组建中药饮片管理和使用评估工作专家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市食药监局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购销管理与使用情况稽核;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与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严禁非医保医师库内执业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市医保局利用医保信息系统,加强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情况的监测。
通知明确,该市将在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指标中设置中药饮片合理使用、处方点评等指标,增加分数权重。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各级医疗机构要将中药饮片合理使用情况作为对医师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医务人员评优、评先、晋升、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