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谭嘉)科技部、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的省部共建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建设运行期5年。
浙江省政府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建设运行期内,每年为实验室提供不低于1300万元的实验室建设、日常运行、开放课题设立和人才引进培养专项经费。科技部将统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基地人才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实验室科研能力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温州医科大学需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实验用房、科研仪器设施、科研经费等必要的基础条件,并在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赋予实验室主任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