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 宇□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东团村村民董怀香日前因患感冒到村卫生室治疗,只花了不到9.6元就配齐了药物。“要是在以前,这些药没有20多元根本配不起来。”卫生室的医生说,现在主要用的是基本药物。
2009年新一轮医改实施后,基本药物进入了公众的视野。什么是基本药物?它和普通药物有什么不同呢?
基本药物是一个舶来品,它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需要说明的是,药品本身是没有基本和非基本的差别的,但是对于同一种疾病,可能会用很多种药物来治疗,其疗效有所不同,价格也可能差别较大。在目前我国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药品当中进行适当遴选,挑出那些能够满足公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优先需要的,这些药品就被视作基本药物。
听起来,基本药物目录和医疗保障体系息息相关,那能不能把它看做“小号”的医保药物目录呢?
这个问题稍微复杂一些。我国的医保体系实际上分作好几块,有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几块之间相互独立,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都不一样,因此是否参加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和参加新农合,获得的药品保障都是不一样的。
基本药物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公平可及。所谓的公平就是,不论是否参加基本医保,不论参加的是哪种医保,不论是否支付得起自负部分的药费,每一位公民都能够获得最基础的药品保障,这个保障的底线就是基本药物。因此,基本药物制度不等同于基本医保制度,基本药物目录也不等同于医保目录。
保证参保人群用药是医保的责任,而保障全社会人人享有基本药物,政府责无旁贷。
实际上,早在十几年前,我国就已经有了基本药物目录,但是当时并没有得到认真执行。2009年新一轮医改实施后,建立起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确定了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原则,包括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等。目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有520种药品,包括317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以及203种中成药。
别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里只有几百种药品,但是围绕这个目录,有一整套体系在运转,涉及生产供应、采购配送、配置使用等环节。具体来说,包括国家制定基本药物目录;以省为单位集中招标采购并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政府对其运行给予经费补助;其他医疗机构也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达到一定比例。
有人会问,这些看起来都挺好,但是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面对同一种疾病,有许多种药品可供选择,而不同的药品,疗效差别也许不大,但价格却可能差别很大。由于众所周知的以药补医机制的存在,医疗机构倾向于开贵药、多开药,导致相当一部分患者不仅用药过多,而且使用了过多价格昂贵但疗效不一定很高的药物,这不仅给患者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药费负担,甚至还会因为滥用药品增加疾病治疗的风险。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就是要打破这个局面,切断以药补医的利益链条,引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事、分配、采购、补偿等方面综合改革。
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之一是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以省为单位实行新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办法,推出了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管的举措,降低虚高药价,建立起规范性采购机制。基层分配制度也随之发生改革,以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核心进行绩效考核,拉开分配差距,打破大锅饭,建立起激励性的分配机制。
这一系列措施的目的,就是要让医疗机构摆脱逐利的冲动,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让每一位患者在医院能够明明白白就医,踏踏实实用药,少花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