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谭嘉)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针对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问题,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
《意见》提出,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对一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高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可不再要求培养年限。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放权部分具备条件的高校自主开展新增硕士、博士学位点评审。
《意见》明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将全部下放至高校。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在职称评审方法上,要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
《意见》要求,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