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海市卫计委发布《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表示,要各医疗机构精简药品目录,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上海市经历了央视“回扣门”之后,一直处于对医药商业贿赂可能存在的环节上进行强力整顿的状态,今年以来屡屡发文,打出了一波“组合拳”,全面封杀医药商业贿赂。
而这次,通知的出台,则是从医疗机构层面倒逼那些不具有临床价值的“神药”尽快退出市场,因为这类产品一直是“带金销售”的主力。所以,通知明确要求上海市各医疗机构要精简当前药品目录。
精简药品目录
通知要求,上海市各级医疗机构,要完善药品遴选制度,建立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这项工作主要由各级医疗机构的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完成。
对于遴选产品方面,坚持的是满足临床治疗需求的基础上“适度从紧的原则”,精简药品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在遵循药品安全、有效、经济、适用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分析临床各专业用药情况,建立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通知要求的主要监控的药品是: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营养性药品以及其他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等。而且,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对于重点监控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原则上不得随意扩大规定的适应症、疗程、剂量。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重点监控药品定期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对临床使用异常增量的药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预警干预措施并监督实施。
倒逼“神药”退出市场
对于如何保障落实合理用药方面,上海卫计委要求,各医疗机构要组织落实处方点评工作。具体而言,医疗机构要健全处方点评工作例会制度、处理意见公示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医师约谈制度等。
其要求,要将重点监控药品全部纳入专项点评范畴,药学部门负责处方点评具体工作,出具的书面点评报告经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报医疗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处方点评结果的应用和处理。
要将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及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指标体系。对开具重点监控药品用量、金额靠前的科室及医师进行公示;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培训教育、批评、限制或取消处方权等措施,并与个人绩效和年终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
而对医疗机构,上海市卫计委要求各区卫生计生委和各办医主体要对所辖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医院评审评价、院长考核的依据。严格实施管理,对因不合理使用重点监控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医疗机构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
在具体的监督方面,上海市卫计委表示,将结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药事管理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督导等工作,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情况的抽查。同时,将委托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适时对各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情况开展督查。
从整体而言,上海市卫计委一面通过具体的措施严防药企进行商业贿赂,另一方面则通过监控医院用药倒逼那些临床价值不明显的产品减少使用,最终让其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