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方剑平 特约记者王耀)近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决定今年在兰州市城关区等16个县区,创建20个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健康示范点;同时印发《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健康示范点创建标准》。
通知要求,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调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示范点各项活动的开展。在健康示范点所在园区、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抽选专职或兼职协管员,经上岗培训后,负责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管理健康示范点。服务对象重点是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的家长、农民工等人群。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分级诊疗、新农合、全面两孩、国家免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等政策及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合理膳食、心理平衡、限盐、控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以及义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