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范川 杨琳)四川省日前出台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的试行意见。据悉,为稳妥推行“两票制”工作,结合四川实际,该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民族贫困边远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和其他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逐步实行“两票制”。
意见明确,该省各地要支持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到当地开展药品配送工作;支持建设全国性、区域性的药品物流园区和第三方医药物流配送中心,推进药品流通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有效整合,多仓协同配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异地建仓,在省域内跨地区使用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药品仓库;鼓励并支持开展县、乡、村一体化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