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周玮玮)广东省委省政府日前决定,2017年~2019年统筹各级财政安排500亿元,实施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推动基层服务能力实现根本性提升。其中,支持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建设是重要内容之一。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广东拟在粤东西北地区新建1万家规范化的村卫生站,按每村20万元的建设标准,2017年~2019年,广东各级财政增加安排20亿元,省财政约按总额的80%对粤东西北地区分类分档补助16亿元推进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基层实际,制订了《广东省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力争通过3年时间,实现全省新建1万家产权公有、建设标准、形象统一、管理规范的村卫生站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在进度安排上,至2017年年底,全省累计验收完工40%的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任务(含业务用房、外观标识及基本设备配备等);至2018年年底,全省累计验收完工80%的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任务;至2019年年底,全省100%完成省财政支持的1万家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任务。
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涵有4个:一是产权公有。每家村卫生站由省财政补助16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各承担50%配套资金,实现村卫生站产权公有化,其形式可以属于政府、乡镇卫生院或村委会所有。二是建设符合标准。村卫生站原则上应为异地新建,房屋面积必须达到80平方米以上,鼓励各地扩大面积。同时,对房屋布局、房屋结构和设备配备都有明确要求。三是形象统一。省统一制定新建村卫生站的外观和内部效果、标识系统,各村卫生站按照省制定的标准建设。四是管理规范。省将建立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在线信息系统,各地通过信息系统及时上报有关图片、材料等,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