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4月28日发布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6年)》显示,2016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143万份,较2015年增长了2.3%。其中,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42.3万余份,同比增长了7.4%,占同期报告总数的29.6%,同比增加了1.4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2016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的化学药占81.5%、中药占16.9%、生物制品(不含疫苗)占1.6%,与2015年基本一致。涉及的药品给药途径分布中,静脉注射给药占59.7%,口服给药占33.7%。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27.6%)、胃肠系统损害(占25.4%)和全身性损害(占10.9%)。
2016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国家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9.5万例,占总体报告的41.6%,较2015年增加2个百分点。其中严重报告4.5万例,占7.5%,较2015年增长了1.1%。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报告数量排名前5位的,分别是抗感染药、心血管系统用药、抗肿瘤药、消化系统用药、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从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来源看,医疗机构占比85.6%,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3.4个百分点,表明医疗机构仍发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主渠道作用;来自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告数与去年持平,报告数量仍偏低,表明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努力程度不够。
国家食药总局表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增多,并不一定意味着药品安全水平下降,能及时地了解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表现、程度,并最大限度地加以避免,也是保证医疗安全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