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甘贝贝)财政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供餐准入制度,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加大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监管,真正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与管理,实现食堂操作规范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