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宇翔 衣晓峰)近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卫生计生工作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并形成常态化公众参与机制。今后,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计生事业重要规划、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实施意见、重要改革方案、重点工程项目等行政决策事项,在做出决定前都应进行民意调查。
通知明确,应由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的承办处(科)室根据决策事项的要求,提出调研方案。调研人员主要从本系统抽调,也可邀请有关专家、人大代表和市民代表参加。调研完成后,调研报告和有关原始资料应及时整理成册,按程序逐级审阅,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应公开信息、解释说明,供决策参考。
通知要求,民意调查应深入基层一线,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充分、确凿的第一手材料。对调查获得的事实和材料,要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研究,得出正确结论。同时,调查研究应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国计民生,充分听取决策事项利害关系人的要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体现群众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