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崔志芳)凭处方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零售药店购药;增加省级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诊疗、转诊服务号源。近日公布实施的《山西省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上述要求。
《方案》规定,15家省级公立医院将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数量,探索实施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多种定价收费方式。在公立医院药品器械医用耗材采购方面,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该省省级公立医院逐步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并以此为切入点,深化综合改革。有关部门将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加大处方评价考核力度,确保合理用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方面,该省逐步增加省级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诊疗、转诊服务号源。省级公立医院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承担分级诊疗工作,负责基层医院上转病人的优先诊疗、优先住院以及下转病人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