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刘 星)广东省珠海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近日举行《珠海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解读培训会,该制度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差距。薪酬制度改革将与公立医院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成本控制等一并考虑,挂钩联动。
据悉,该市此次改革实行薪酬总额核定机制,通过“降低药耗比—调整服务价—提高薪酬”进行联动改革,确定薪酬总额。薪酬总额与当年医务性收入和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分值密切相关,且明确规定检查和化验收入占比不能超过医院总收入的25%,如超出则超出部分不计入薪酬总额核定。同时,薪酬总额与公立医院的药耗比挂钩,公立医院改革指标明确要求全市药耗比要控制在35%以下,根据测算,按照公立医院的类型和级别分别确定了药耗比标准。其次,公立医院要达到收支平衡,当年收支达不到平衡的医院,薪酬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的基准线。
据了解,医生、医技(含药技)、护理、管理、工勤薪酬分配系数分别为1.35∶1.10∶1.05∶1.00∶0.50,更好地体现了医生的技术价值,即医生、医技和护理人员的薪酬将分别高于管理人员35%、10%、5%。经测算,如考核合格,医生平均年薪将达3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