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调查显示,我国城市儿童的生长发育平均水平已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国际标准。近日,根据我国儿童生长发育调查结果,卫生部制定了《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对儿童生长发育、营养及健康状况的调查和数据收集,从1975年开始,卫生部在北京、哈尔滨、西安、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福州、昆明等9市,每10年进行一次儿童体格发育调查,至2005年已进行了4次。通过这项大规模、连续性的儿童生长发育专项调查,不仅掌握了我国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及变化趋势,也为儿童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及政策制订提供了有用的参考数据。
此次发布的《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参照标准来自健康的、营养良好的儿童,测量数据精确,样本量大,兼顾了中国儿童生长状况的现实性和前瞻性。二是指标评价体系更全面,标准中包括分年龄身高(身长)、体重、头围,分身高(长)体重,分年龄体块指数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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