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梦)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从完善内部分工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完善外部保障政策等方面发力,加强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
《意见》要求,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等。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鼓励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入医联体,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