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唐玉萍)近日,湖南省发布由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发改委、经信委等9部门联合出台的《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从今年10月1日起,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湖南省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卫生计生委体改处处长王湘生介绍,为保证“两票制”平稳落地,9月30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按“两票制”要求调整并重构药品供应体系,消化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库存药品;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供应体系调整到位前,可按原渠道采购药品。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处长武昆介绍,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方案》规定药品流通企业为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时,允许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范围由各市州卫生计生部门依据从严原则确定,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