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叶龙杰
当前,在推进跨省结报工作落地的过程中,呈现着管理方、参保患者两头热,定点医疗机构中间冷的现象。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召开相关医院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的主题之一就是要求各省卫生计生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按期完成推进工作任务。
“由于这项工作事关民生,工作进度要求较快,定点医院确实也面临不小的压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相关人士表示,尽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目标还有较大的距离,部分医院存在着医院领导不够重视、责任分工不明确、科室间协调困难等问题,调动医院积极性成为能否如期完成推进工作的关键。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省份均要开展跨省就医患者转诊和结报工作。然而,当前的情况是,在290家已经签署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中,仅有140家医院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实现了连接。同时,新农合职能交由人社部门管理的省份(含北京、上海、广东等异地就医患者多的省份),省级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难以协调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按要求开展工作。
利益的平衡问题是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根据当前跨省结报的制度设计,医疗机构须垫付患者的医保报销款,再通过跨省结报网络实现回款。北京市某家三甲医院的负责人曾表示,去年该院共有1.6万人次患者出院,其中65%以上的患者来自北京地区之外。“与现金收付相比,垫付机制由于时间滞后、各地报销政策和基金承受能力差异,难免让医院担心财务上的压力。”
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操作规范(试行),明确新农合基金补偿金额由医疗机构垫付,并对医院的汇款机制进行了明确规范。根据规范,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签约的医疗机构,每月5日前,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申请回款,由协议保险公司每月15日向医疗机构拨付上月垫付资金;未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签约的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所在省份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申请回款,由就医地省级结算中心每月25日向医疗机构拨付上月垫付资金。该规范同时提出,建立定期联络制度,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所属地区以及参合地省级新农合结算中心保持联系,确保垫付报销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得到及时明确的处理。
“相关制度安排能够确保医院的顾虑得到解决。”上述人士表示,将督促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调和管理,尽快实现与国家平台的联通;针对尚未实现信息联通的医院,将以现场推进会、培训班等形式,推动这些医院充分发挥带头骨干作用,同时将新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工作纳入委预算管理医院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