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梁婧)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缴纳医保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于6月1日建起线上自由选购商业健康保险平台,惠及超百万职工。
《通知》明确,南宁市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购买经保监部门备案的商业健康保险(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也可用于支付以上人员在南宁市参加医疗保险所需缴纳的费用。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均需先进行“医保个账授权”。
《通知》规定,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由商业保险机构自主申报,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以协议形式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申报,目前筛选出8家公司27个保险产品,保障内容包括医保目录外费用报销、住院津贴、重大疾病救济、意外伤害救济等多个层面。价格主要为50元/年·人至350元/年·人,其中5个保险产品于政策实施当日上线,其他随后陆续上线,供参保职工选择购买。